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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消保提示
【产品质量申诉举报】
【物价申诉举报】
【药品质量申诉举报】
【烟草申诉举报】
【酒类申诉举报】
【房地产质量申诉举报】
【物业投诉】
【手机申诉】
【去工商行政管理申诉举报】
【去消费者协会投诉】
【在大型商场超市购物投诉】
【食品消费的举报投诉】
【医疗纠纷的投诉】
【短信投诉】
【旅游投诉】
【通讯类投诉】
【发票投诉】
您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首先应当与经销商协商解决,如果与经销商发生了争议,请您拨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电话: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12365;
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如果遇到哄抬价格、违法牟利、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等物价方面的问题,请拨打物价管理部门的电话:
物价监督专用电话:12358;
您在医院、诊所、药店如果购买了假劣药品,请拨打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电话: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87828474
石家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86031566
您购买香烟、卷烟时发现质量问题非法销售烟草,请拨打烟草专卖部门的电话:
石家庄市烟草稽查:83054275
您购买酒类时发现质量问题非法销售酒类,请拨打酒类监督部门的电话:
石家庄市酒类稽查:83855959
您购买商品房如果出现质量低劣、面积短缺、合同欺诈等问题,请拨打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电话:
省建设厅: 87904637 87904551
石家庄市建设局: 86051292
您所在的小区的物业公司出现不履行职责、胡乱收取费用等问题时,请拨打城市房产管理部门的电话:
石家庄市房管局:87889975 87889971
您购买的手机如果出现问题,可以与经销商协商解决,如果与经销商就手机质量发生了争议,请送到省信息产业厅电子监督检验所做检测(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与泰华街交叉口西南角,5路公共汽车省人民医院站,电话:87818315);如果经销商和维修者不履行三包规定,请直接拨打12315按1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综合部门,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承担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职责。您为了生活需要购买和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举报,请拨打以下电话: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线。
如在省外或在石家庄以外地区拨打石家庄12315申诉举报专线,只需在12315前加拨0311。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0311-88636315。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在上班时间内,人工受理申诉举报;
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申诉举报电话:
市场分局:86032822 86034120
企业分局:86022160 86026245
交通分局:86986315
桥西分局:85980315 85980369
长安分局:85282315
桥东分局:86135885
新华分局:83603315
裕华分局:86578315
高新区:85382315
赞皇84226638
赵县13582012315-8308(8108)晋州 84337315 84339064
行唐82980640 82981884
鹿泉82105315
元氏84628315
藁城88122762 86361550 88041753
辛集83238315
深泽83522315
新乐88650315
平山82931315 82929886
栾城88034315
井陉82037377 82026910
矿区82087803
正定88022744 88028524
高邑84035132 84035133
无极85585119 85585300
灵寿82521311 82961765
消费者协会是消费者自己的组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您在消费时遇到侵犯权益的问题,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拨打以下电话:
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86053315 88635770
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85983315
您在大型商场超市购物发生消费争议,可到该商场超市12315消费者维权直通车联络站投诉。
卫生行政部门是当地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你如发现食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存在违法行为,应向当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根据不同情况,如属生产者,可同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如属销售者,可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当你在食品消费活动中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应注意保存和收集证据。如购买食品或接受服务的票据、腐败变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食品、有关部门的现场调查记录和照片、现场目击者的书面证词、身体伤害后的医疗诊断、医治发票,有关部门对有质量争议食品的检测鉴定书等。取得证据后,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当您在医院、诊所看病就诊时发生纠纷时,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电话:
河北省卫生厅:87047049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热线:12320
当您收到垃圾短信时,请把短信转发到该号码:15903112315。
当您要解决与旅行社就旅游合同纠纷及在旅行途中发生的纠纷时,可以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电话:
石家庄市旅游局:86689190 86688053
当您的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资费、互联网接入服务产生问题时,您可以向通讯主管部门反映,电话:
河北省通讯管理局:12300
也可以向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运输邮电分局反映,电话:1600315
【发票投诉】当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商家以种种理由拒绝出具正规发票的,您可以向税务部门反映,电话:
税务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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