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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的定价对商家有约束力么?分类:消保提示 厂家的定价对商家有约束力么? 日前接到消费者申诉称自己购买商品的价格比商品本身上印刷的价格要高,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惩罚原则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即“退一赔一”。 现在在市场上销售的很多商品上都标注了厂家“建议零售价”、“零售指导价”、“全国统一零售价”,但经销商在实际销售商品中的定价不全是按照商品上标注的价格进行销售(引起纠纷的都是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注价格),那么经销商不按商品标注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也不符合《禁止价格欺诈行为》所规定的价格欺诈的范畴,那么这种行为算不算欺诈行为呢? 笔者认为经销商的这种行为够不上欺诈。理由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价格法自主制定。二、生产厂商的定价并不能够对经销商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约束作用,经销商出售商品的价格没有法律义务一定要遵照生产厂商的定价来执行,所以也就谈不上欺诈消费者了。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sjz12315.blog.inhe.net/tb.do?diaryId=39320 评论列表添加评论博客手拉手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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